超市買東西時, 常會在食品包裝上看到警告的字句.

例如: 這個巧克力棒內含有巧克力成分;


例如: 這花生醬含有花生, 如果不能吃花生者, 請勿食用.

有的時候我會在想, 老美就算笨也不會笨到這個地步吧! 你要買巧克力的產品, 當然是要有巧克力. 買花生醬, 當然裡面有花生的成分囉! 這就像英文文法中的重複語法---Reduncancy, 一點都不通順.


不過, 在美國這個律師滿天飛的國家裏, 就是要寫如此多餘的字句, 與其說是警告, 不如說是保護自己免於被告的麻煩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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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矽谷樂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